尊敬的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2020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一年级对口直升入学。
开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今年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登记和现场报名登记入学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您登陆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网站(http://dysljy.dongying.gov.cn/),点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8月1日-4日进行网上模拟报名登记。请您登陆报名平台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8月4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8月5日-8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请您登陆“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8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报名信息登记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监护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信息提交后不能变更。
8月9日-11日,开发区教育分局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组织各学校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核查“报名平台”登记入学信息的真实性。8月12日,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请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8月13日—15日,未按时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登记信息和未通过网上报名学校审核的学生,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审核。同时,网上报名审核合格学生,请家长持报名信息登记表、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信息备案。现场报名时,请您务必配合好学校,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月16日-18日,由开发区教育分局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材料复核,核查现场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各学校汇总“报名平台”信息审核和现场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向开发区教育分局报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8月19日,开发区教育分局对所属各学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各学校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8月20日,开发区教育分局向各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各学校予以公示。从8月21日开始,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请您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8日。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时做好招生服务区内经专业评估鉴定具备在普通学校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如果您是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学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实际居住房屋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胜利油田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证明信原件1份。
如果您是非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学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含“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民营经济从业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请您注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因此,您要详细阅读报名学校的招生简章,按有关要求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特别提醒您:2020年,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冻结山东省学籍管理平台小学不足龄新生建籍功能、继续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1.入学材料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房屋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其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2.在开发区购房而户籍不在开发区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在开发区经商或务工、户籍不在开发区而又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3.悦来湖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居住区分布和周边交通状况确定其招生区域。同时,邻近的东凯小学和东凯第二小学招生学区相应进行综合调整。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和辽河路校区自2020年秋季起实行分校区招生,现市实验中学招生学区分别按照两个校区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划分。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扩大了部分学校之间的弹性学区范围,具体内容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要求
开发区教育分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开发区教育分局确定的招生服务区和招生计划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要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出现以下违规招生行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小学一年级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开发区教育分局在认真监督学校执行上述招生工作纪律的同时,也将严肃入学材料审核责任追究,凡查实招生工作人员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请各位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也请您对上述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您登陆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网站“招考政策”栏目,浏览《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25日前在开发区教育分局网站和学校校园网公布,请您关注。
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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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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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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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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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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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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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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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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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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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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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育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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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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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春晖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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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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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晨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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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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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胜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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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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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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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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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八分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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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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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锦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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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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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锦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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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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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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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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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锦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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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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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凯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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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467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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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运输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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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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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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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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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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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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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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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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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凯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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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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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来湖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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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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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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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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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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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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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才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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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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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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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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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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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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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教育分局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8550867 8555096
招生监督电话:8714775
东营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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